瑞士修订进口日本食品管理规定

来源:海关总署 时间: 2022-02-23


2022223日,瑞士联邦公报发布2022-126号公告,修订进口日本食品管理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规定所有进口至瑞士的日本食品中的放射性强度指标(Cs-137/134)应符合(EU2021/1533附件I的要求,即:婴幼儿食品、乳及乳基饮料:<50Bq/kg,矿物质水及其类似饮料、非发酵茶叶冲泡的茶饮料:<10Bq/kg,其他食品:<100Bq/kg;(2)规定原产自日本福岛、宫城、群马等10个县的部分食品,以及原产日本其他地区、内含原料成分超过50%来自上述10个县规定品种的复合食品,出口瑞士时均应随附官方健康证书;(3)官方健康证书应以德语、法语、意大利语或英语书写,签发机构应为日本官方主管部门或经主管部门授权并受其监督控制的机构,证书中还应注明放射性强度(Cs-137/134)检测值。该公告自2022315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