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修订某些产品中氟化物离子等的最大残留限量

来源: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 时间: 2022-01-07


世界贸易组织

G/SPS/N/EU/525
2021-12-13
21-9298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通报成员:欧盟

2.

负责机构: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局

3.

覆盖的产品: 谷物 (HS 编码: 1001, 1002, 1003, 1004, 1005, 1006, 1007, 1008), 动物源性食品 (HS 编码: 0201, 0202, 0203, 0204, 0205, 0206, 0207, 0208, 0209, 0210) 及某些植物性产品,包括水果和蔬菜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C)396/2005号附件2和附件3关于某些产品中氟化物离子、乙氧氟草醚、啶磺草胺、喹草酸和硫酰氟最大残留限量的委员会法规草案(内容与欧洲经济区(EEA)相关)。

页数:4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拟议法规草案涉及对某些商品中氟化物离子、乙氧氟草醚、啶磺草胺、喹草酸和硫酰氟的现有最大残留限量进行审议。某些商品中该类物质的最大残留限量发生了或增或减变化。在更新了检测限和/或删除旧用途后,确定了较低的最大残留限量后,该类旧用途在欧盟不再被批准或可能不排除引起人类健康问题。有些残留定义已经更新。

7.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食品法典委员会中硫酰氟的最大残留限量,食品法典 MRL 清单可在以下网址获得 : https://www.fao.org/fao-who-codexalimentarius/codex-texts/dbs/pestres/pesticide-detail/en/?p_id=218[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无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X] 否 原因: 欧洲食品安全局公布了关于审查乙氧氟草醚、啶磺草胺、喹草酸和硫酰氟(及其代谢物氟离子)的现有最大残留水平的论证意见。基于此意见,对法规(EC)396/2005号应做相应修订 。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2005223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植物和动物源食品及饲料中或上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法规(EC) 396/2005号,并对理事会指令91/414/EEC进行修订-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ALL/?uri=CELEX%3A32005R0396 -欧洲食品安全局;根据法规(EC)396/2005号第12条规定关于乙氧氟草醚现有最大残留水平的审查论证意见 ;欧洲食品安全局期刊202018(10):6269 https://www.efsa.europa.eu/en/efsajournal/pub/6269 -欧洲食品安全局;根据法规(EC)396/2005号第12条规定关于啶磺草胺现有最大残留水平的审查论证意见 ;欧洲食品安全局期刊202018(10):6260 https://www.efsa.europa.eu/en/efsajournal/pub/6260 -欧洲食品安全局;根据法规(EC)396/200512条规定关于喹草酸现有最大残留水平的审查论证意见 ;欧洲食品安全局期刊202018(10):6257 https://www.efsa.europa.eu/en/efsajournal/pub/6257 -欧洲食品安全局;根据法规(EC)396/200512条规定关于硫酰氟现有最大残留水平的审查论证意见 ;欧洲食品安全局期刊202119(1):6390 https://www.efsa.europa.eu/en/efsajournal/pub/6390 (英语)

10.

拟批准日期: 2022430

拟公布日期:

2022430

11.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年月日): 在欧盟官方公报发表后20

[ ] 贸易促进措施

12.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 2022211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局D2部门-多边国际关系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 B-1049 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局D2部门-多边国际关系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 B-1049 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