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更新含汞产品的限制要求

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时间: 2021-10-23


阿根廷最近发布了一项法规,更新了对元素汞和添加汞的产品的限制,以遵守《汞问题水俣公约》的规定。该法规禁止在各种生产过程中使用元素汞,并禁止进口、出口和生产以下含汞产品(这些产品中的大部分已经被禁止):

——所有电池,但汞含量低于2%的氧化银和锌-空气扣式电池除外。

——开关和继电器,但用于监测和控制仪器的高精度电容和损耗测量电桥及高频射频开关和继电器除外,每个电桥、开关或继电器的最大汞含量为20毫克。

——用于一般照明的紧凑型荧光灯,其功率为30瓦或更低,每只灯的汞含量大于5毫克。

——下列用于普通照明的线性荧光灯:功率小于60瓦、每支灯的含汞量大于5毫克的三频荧光粉,以及功率为40瓦或以下、每支灯的含汞量大于10毫克的卤代磷酸盐荧光粉。

——用于普通照明的高压汞蒸气灯。

——冷阴极荧光灯和电子显示器用外置电极荧光灯中的汞,其长度较短(不超过500毫米),每支灯的汞含量超过3.5毫克;中等长度(超过500毫米但不超过1500毫米),每支灯的汞含量超过5毫克;或长度较长(超过1500毫米),每支灯的汞含量超过13毫克。

——局部使用的杀虫剂、生物杀灭剂和防腐剂。

——汞含量超过1 ppm的化妆品,包括肥皂和皮肤美白霜,但不包括使用汞作为防腐剂且没有有效和安全的 替代防腐剂的眼周化妆品(阿根廷当局指出,他们不打算针对含有微量汞污染物的化妆品、肥皂或面霜);及

——以下非电子测量设备,但安装在大型设备中的非电子测量设备或用于高精度测量的设备除外:气压计、湿度计、压力表和温度计。

该禁令不包括:(1)根据第299/2021号决议第10条规定获得豁免的产品;(2)用于军事和民事保护目的的基本产品;(3)用于研究或仪器校准的产品;(4)用于传统或宗教活动的产品;以及(5)备件、开关和继电器、冷阴极荧光灯和用于电子显示器的外部电极荧光灯,以及测量装置,在没有可行的无汞替代品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