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州卫浴产品“无铅”认证要求

来源:SGS 时间: 2021-10-08


2021108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州长签署AB100法案,禁止在加州制造和销售任何不符合NSF/ANSI/CAN 61-2020的卫生洁具、配件或水龙头等终端设备。法律还要求任何用于输送或分配供人类消费的水的设备的产品包装和标签必须表明符合“无铅”标准。

该条例将于202311日生效。

AB100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自202311日起,禁止任何人在该州制造和销售不符合NSF/ANSI/CAN 61-2020标准的终端设备;

2)自202371日起,禁止任何人将不符合铅浸出标准的终端设备引入商业或在该州销售;

3)针对用于输送或分配供人类消费的水的终端设备,在面向消费者的产品包装或标签中应易于识别地表明符合“无铅”标准,包括“NSF/ANSI/CAN 61:Q1”字样(符合NSF/ANSI/CAN 61标签要求);

4)要求终端设备通过美国国家标准协会(ANSI)认可的第三方认证,以符合“无铅”要求;

5)终端设备的定义为安装在饮用水传输管路中, 并能接触到出水前最后一升水,并能独立发挥功用的产品(如水龙头、冷/热水机、制冰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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