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修订某些食品中托烷生物碱的最大限量

来源: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 时间: 2021-09-07


世界贸易组织

G/SPS/N/EU/480/Add.1
2021-09-07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补遗

 欧盟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21-09-07 如下信息:

某些食品中托烷生物碱的最大限量

G/SPS/N/EU/480
2021415日)通报中的提案现已被欧盟委员会2021827日第2021/1408号法规(EU)采纳,修订了关于某些食品中托烷生物碱最大限量的第1881/2006号法规(EC)(EEA相关的文本)[OJ L 3042021830日,第1]
本法规在《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后的第二十天生效。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1/SPS/EEC/21_5635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1/SPS/EEC/21_5635_00_f.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1/SPS/EEC/21_5635_00_s.pdf

该补遗通报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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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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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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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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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消拟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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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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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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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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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通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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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健康与食品安全总司D2多边国际关系司 Rue Froissart 101 B-1049布鲁塞尔电话: +(32 2) 29 54263 传真: +(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 sps@ec.europa.eu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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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健康与食品安全总司D2多边国际关系司 Rue Froissart 101 B-1049布鲁塞尔电话: +(32 2) 29 54263 传真: +(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 sps@ec.europa.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