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制修订3项农业食品标准

来源:海关总署 时间: 2021-12-07


2021127日,日本农林水产省发布公告,修制订3项农业食品标准。具体包括:

1)制订《有机藻类标准》(标准号JAS00182021),适用于国产或进口的新鲜或加工(包括调味)的有机藻类食品,主要内容包括产品定义和术语、有机藻类生产一般性原则和养殖规范、产品采收、运输、加工、存储、包装过程管理规定、产品标签“有机”声称的使用条件和标示方法、有机标识的使用规定等内容;

2)制订《精米标准》(标准号JAS00172021),适用于日本国产或进口精米,主要内容包括产品定义和分类、精米品质指标要求(白度、水分、异种谷粒等)、品质检验方法等;

3)新增精米的产品分级方式以及分级信息在标签上的标示方法。

上述标准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