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制定向第三国经营者和出口商颁发进口有机产品和转化产品证书的规则

来源:海关总署 时间: 2021-08-20


2021820日,欧盟发布(EU2021/1378号实施条例,规定了有关向第三国的经营者、经营者团体和出口商颁发证书的某些规(这些证书涉及向欧盟进口有机产品和转化产品),并根据欧盟法规建立公认的控制当局和控制机构清单。

条例规定证书由两部分要素组成,第一部分:强制性要素,包括证书编号、运营人或出口商的名称和地址,经营者、经营者团体或出口商的一项或多项活动、条例(EU2018/848中提及的产品类别(包括用作食品的加工农产品,含水产养殖产品、酒等七个大类别)和生产方法,产品目录、证书签发的日期、地点和签发机构经办人姓名、证书有效期等;第二部分,特定的可选元素,包括产品数量、产地信息、经营者或经营者团体开展活动的场所或单位清单等。有关公认的控制当局或控制机构清单,以及授予其认证的认证机构的名称,可在委员会有机农业网站上查到。

该条例自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之日起第20天生效,自202211日起适用。

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