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TBT预警防控平台
——技术性贸易措施资源
2021年8月20日,欧盟发布(EU)2021/1378号实施条例,规定了有关向第三国的经营者、经营者团体和出口商颁发证书的某些规(这些证书涉及向欧盟进口有机产品和转化产品),并根据欧盟法规建立公认的控制当局和控制机构清单。
条例规定证书由两部分要素组成,第一部分:强制性要素,包括证书编号、运营人或出口商的名称和地址,经营者、经营者团体或出口商的一项或多项活动、条例(EU)2018/848中提及的产品类别(包括用作食品的加工农产品,含水产养殖产品、酒等七个大类别)和生产方法,产品目录、证书签发的日期、地点和签发机构经办人姓名、证书有效期等;第二部分,特定的可选元素,包括产品数量、产地信息、经营者或经营者团体开展活动的场所或单位清单等。有关公认的控制当局或控制机构清单,以及授予其认证的认证机构的名称,可在委员会有机农业网站上查到。
该条例自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之日起第20天生效,自2022年1月1日起适用。
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