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阿拉伯发布化妆品警示用于新规

来源:海关总署 时间: 2021-04-08


2021年4月8日,沙特食品药物管理局(SFDA)发布2021年第8号黄庄品通函,发布新的化妆品警示用语规定。

鉴于部分化妆品(包括沐浴乳、磨砂膏、肥皂等类别产品)采用了类似于食品的包装或形状,SFDA规定上述产品必须在标签上以醒目方式标注“避免儿童接触”或类似含义的警示用语。

该规定适用于沙特本国制造销售或进口的化妆品,自2022年1月1日期生效,届时未标示规定警示语的产品将被视为不合格产品,经营者将受到处罚。

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