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修订食品卫生法实施细则及食品添加剂规格标准

来源:海关总署 时间: 2021-04-06


2021年3月31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生食发0331第2号通知,对《食品卫生法实施细则》及《食品、添加剂等规格标准》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包括:

1. 在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名单中增加阿洛酮糖,即日起实施。

2. 修订氯化苦等六种农兽药残留标准,部分修订内容如下:

农药名称 产品名称 修订前残留限量(mg/kg) 修订后残留限量(mg/kg) 备注
氯化苦 芋头、甘薯、山药、魔芋、甜菜等 - 0.01  
DICHLOBENTIAZOX 大米 - 0.01  
头孢吡啉 牛肉、牛脂肪、牛肝脏、牛可食用部分、奶 - 0.03  
丙硫磷 花生 0.05 0.03 2021年9月31日起实施

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