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性贸易措施资源
公告〔2023〕103号
为全面防范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对食品安全造成的放射性污染风险,保护中国消费者健康,确保进口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世界贸易组织《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自2023年8月24日(含)起全面暂停进口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含食用水生动物)。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3年8月24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全面暂停进口日本水产品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全面暂停进口日本水产品的公告.pdf
2024年世界标准日祝词及海报发布
2024.10.16
填补国内研究空白!市标码所承担市场监管总局科技项目成果国内领先
2024.10.11
内地与澳门签署《关于修订<CEPA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
2024年8月国内外产品召回信息
2024.09.24
WTO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