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罗碧仙担任法律责任人的批复

时间: 2022-01-12


中国保监会关于罗碧仙担任法律责任人的批复
保监寿险[2008]29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公司法律责任人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阳光人寿〔2007〕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罗碧仙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

  此复

   二○○八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