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李丹任职资格的批复

时间: 2022-01-07


中国保监会关于李丹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0]761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李丹同志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新保发〔2010〕107号)收悉。经审核,李丹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李丹担任你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