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杨臣江担任法律责任人的批复

时间: 2022-01-06


中国保监会关于杨臣江担任法律责任人的批复
保监产险[2011]1139号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你公司《关于杨臣江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阳光呈〔2011〕104号)收悉。经审核,同意杨臣江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杜景海不再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