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李高峰任职资格的批复

时间: 2022-01-06


中国保监会关于李高峰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国际[2010]454号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核李高峰任职资格的请示》(光保字〔2010〕47号)收悉。经审查,李高峰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