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苟菁担任法律责任人的批复

时间: 2022-01-06


中国保监会关于苟菁担任法律责任人的批复
保监产险[2011]401号


丰泰保险(亚洲)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我司变更法律责任人的请示》(201102/CIRC/WIASH-1120)收悉。经审核,同意苟菁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沈秋明不再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