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刘大为任职资格的批复

时间: 2021-12-30


中国保监会关于刘大为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寿险[2011]972号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刘大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泰康发〔2011〕第094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核准刘大为担任你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