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李强担任法律责任人的批复

时间: 2021-12-30


中国保监会关于李强担任法律责任人的批复
保监产险[2011]483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李强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阳光产险〔2011〕71号)收悉。经审核,同意李强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王志春不再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