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于晓东担任精算责任人的批复

时间: 2021-12-30


中国保监会关于于晓东担任精算责任人的批复
保监产险[2011]231号


太平再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由于晓东担任公司精算责任人的请示》(太平再北分〔2011〕001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于晓东担任你公司精算责任人,任期1年。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