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王彤担任法律责任人的批复

时间: 2021-12-28


中国保监会关于王彤担任法律责任人的批复
保监寿险[2008]1076号


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王彤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英大人寿发〔2008〕6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王彤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李宝明不再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