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张丽担任法律责任人的批复

时间: 2021-12-23


中国保监会关于张丽担任法律责任人的批复
保监产险[2011]715号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张丽同志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的请示》(都邦发〔2011〕200号)收悉。经审核,同意张丽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徐波不再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