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崔春霞担任法律责任人的批复

时间: 2021-12-23


中国保监会关于崔春霞担任法律责任人的批复
保监产险[2010]1471号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崔春霞法律责任人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安邦发〔2010〕187号)收悉。经审核,同意崔春霞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惠国瑾不再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