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戴曙燕担任精算责任人的批复

时间: 2021-11-30


中国保监会关于戴曙燕担任精算责任人的批复
保监产险[2009]1141号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继续聘任戴曙燕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精算责任人的请示》(太平财发〔2009〕57号)收悉。经审核,同意戴曙燕担任你公司精算责任人,任期1年。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