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刘国宁任职资格的批复

时间: 2021-08-26


中国保监会关于刘国宁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0]1433号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刘国宁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的请示》(天保〔2010〕496号)收悉。经审核,刘国宁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离婚不离婚是人家自己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