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1-08-10


司法部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要求,现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由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与收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情况等构成,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司法部办公厅总值班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南大街6号;邮编:100020;电话:010-65153508;传真:010-65153535;电子邮箱:sfbzfxx@sina.cn)。



  一、工作概况



  2014年,司法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对司法部机构设置、司法行政工作动态、政务公告、访谈记录、领导活动、领导讲话、地方信息、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统计数据、政策法规、司法研究、专题报道等政府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开。对监狱工作、戒毒工作、法制宣传工作、律师公证工作、基层工作、社区矫正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司法考试工作、司法鉴定工作、司协外事工作等业务的相关事宜,加大公开力度,扩大群众知悉面,及时准确公开。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利用司法部公告,司法部门户网站、中国普法网、法制网,《法制日报》等媒体公开信息。



  (三)公开的主要情况。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部通过司法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7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6条,占0.35%;法规政策类信息98条,占1.32%;业务类信息5403条,占73.29%;决策类信息405条,占5.49%;工作动态类信息1440条,占19.53%。主动向社会公开《司法部2014年部门预算》、《司法部2013年部门决算》,进一步细化公开科目,加大公开力度。 下跌你应该笑还是哭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部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5件,其中涉及监狱管理工作申请5件 ,涉及戒毒(包括原劳教管理工作)管理工作申请6件,涉及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申请6件,涉及律师管理工作9件,涉及公证管理工作申请12件,涉及司法考试管理工作申请1件,涉及行政复议工作申请20件,涉及机构人员编制申请5件,其他类申请21件,全部依法依规予以答复。


  四、咨询情况



  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部接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电话咨询、电子邮件咨询、信函咨询、网络在线咨询等101215个,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了答复。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4年我部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17件,其中,涉及不服司法鉴定管理信息公开答复5件,不服律师管理信息公开答复5件,不服司法考试管理信息公开答复6件,要求公开数据戒毒管理事项信息公开答复1件。目前,上述行政复议案件均已办理完毕,其中,驳回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的1件;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3件;作其他处理13件。2014年,未发生针对我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以及举报投诉。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2014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主动公开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运用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平台有待进一步拓宽,政策解读、网上互动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积极搭建有效平台,不断完善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政府信息发布的多种平台建设,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立权威信息发布,热点及时解读、回应的立体平台。 北大法宝



  二是建立健全多种公开渠道,大力加强重点领域主动公开,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认真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三是大力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机制建设。不断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建立专家解读机制,对司法行政重要政策法规及时做好政策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司法行政各项政策和改革举措;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重要司法行政相关舆情,加强分析研判,做到及时回应,解疑释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