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对外投资合作绿色发展工作指引》的通知
(商合函〔2021〕3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动对外投资合作绿色发展,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在国际合作与竞争中嬴得主动,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我们制定了《对外投资合作绿色发展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商务部
生态环境部
2021年7月9日
附件:对外投资合作绿色发展工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