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记账式附息(十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 2021-08-10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记账式附息(十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办库〔2021〕116号)





2021-2023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21年记账式附息(十期)国债(1年期)。现就本次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行条件



  (一)品种和数量。本期国债为1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700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2021年7月21日招标;7月22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至7月22日进行分销;7月26日起上市交易。



  (三)兑付安排。本期国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2022年7月22日(节假日顺延)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



  (四)竞争性招标时间。2021年7月21日上午10:35至11:35。



  (五)发行手续费。承销面值的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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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竞争性招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修正的多重价格招标方式,标的为利率。



  (二)标位限定。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50个、30个和35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



  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21年7月22日前(含7月22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日期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



  账号:270-21110-1



  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


  四、其他



  除上述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标工作按《 2021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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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