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745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 2021-08-10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745号建议答复的函

(国知建提法函〔2021〕10号)





耿福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到的加大商标侵权赔偿金额,加强商标注册审查工作,全面普及商标法律知识,完善修订 商标法等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参考价值。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努力解决品牌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积极成效。



  一、关于加大商标侵权赔偿金额,提高违法成本



  2019年《 商标法》修改,除对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提高法定赔偿数额上限和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赔偿数额计算倍数上限之外,增加了规制恶意注册内容,规定“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并以此作为提出商标异议、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事由;还增加了代理机构的义务,规定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申请注册商标属于“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注册申请”情形的,不得接受其委托。同时,对商标代理机构不以使用为目的的申请商标注册、明知委托人不以使用为目的申请商标注册仍接受委托的行为,以及恶意申请商标注册、恶意诉讼行为明确了处罚措施。



  为配合《 商标法》实施,进一步规制恶意商标申请注册行为,我局研究起草并由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商标注册和从事商标代理的要求,将打击恶意申请注册行为的关口前移并实现全流程覆盖;同时细化了《 商标法》第 六十八条对恶意申请人及代理机构行政处罚的使用情形和处罚幅度,形成严厉打击恶意申请商标注册行为的长效机制。



  此外,针对您提出的对恶意侵犯他人商标权的行为给予信用惩戒的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正牵头组织研究制定全国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我局积极推动将包括“恶意商标抢注”“故意侵犯知识产权”等7项信息纳入其中。2021年2月,市场监管总局就《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被决定永久停止受理商标代理业务的”“恶意商标申请的”“故意侵犯知识产权的”,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行政裁决,且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相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爱法律,有未来

  二、关于加强商标注册审查工作



  (一)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一是开展《商标审查审理标准》新一轮修订工作,加强申请、审查、异议、评审和后续业务部门的交流融合;广泛征求各级法院意见,增进与司法审判标准的相互协调。以质量为导向,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审查员对标准的统一理解适用。二是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 商标法与配套规章,强化工作制度约束。加强信息化建设,对涉嫌恶意注册的申请人进行加注提示,提高识别效率和打击精准度。公开恶意商标申请驳回文书,形成警示震慑,加强正面引导。三是强化全流程协同发力。除在商标注册审查程序中主动发现,强化恶意申请打击力度外,在异议、评审环节,对涉及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案件,采取提前审查审理、并案审查审理和重大案件口头审理等措施,依法从严不予注册、驳回或无效;对于恶意抢注、囤积商标并转让牟利的,依法不予核准转让。强化部门联动,推动形成打击恶意注册齐力共治局面。四是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印发《 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方案》,通过集中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引导形成健康的商标申请观念和规范的商标申请秩序。2020年,仅在注册审查程序中就驳回商标恶意注册申请1.56万件,商标注册秩序源头治理初见成效,对潜在恶意注册行为形成有力威慑,在全社会营造了商标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对于“好医生”商标案件,将严格执行《 商标法》《 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尊重法院生效判决,依法作出行政裁定。



  (二)加强人员管理和质量管理。先后制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工作人员回避规定》《商标注册申请实质审查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商标注册申请实质审查业务指导办法(试行)》《商标注册申请实质审查岗位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对质量管理和人员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实现商标注册实审人员、岗位、权限相匹配,切实防范廉政风险。对于您提出的商标审查资质制度、商标审查终身负责制度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等建议,我局将在今后工作实践中认真研究。


  三、关于全面普及商标法律知识



  为做好《 商标法》及相关规章的宣传解读,2019年至今,我局利用官网、官微、线上直播等新媒体和座谈会、培训等线下平台举办26场宣讲会,受众群体遍及海内外,取得良好效果。联合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等20个部门每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期间为着力提高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商标品牌意识,先后开展了“提质增效记者体验行”“商标便利化改革成果宣讲活动”“地理标志精准扶贫西部宣讲”“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基层行”等一系列活动,普及商标法律知识。2020年,推动建立行政程序认定的驰名商标基本信息数据库,实现查处商标违法案件、商标异议和商标评审等3个环节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基本信息的收集分类和统计分析,进一步提高驰名商标基本信息管理效率。


  四、关于完善修订《 商标法



  通过对《 商标法》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调研、分析论证等方式,我局广泛听取意见,正在有序推进 商标法进一步修改调研论证工作,从简化商标申请受理条件和审查事项、加大商标恶意申请打击力度、探索增强注册商标的使用义务、加强驰名商标保护等方面提出 商标法完善建议。对于您提出的强化商标权的民事权利性质、大幅提高惩戒幅度、完善商标侵权认定及其法律责任等建议,我们将在修改论证过程中一并考虑。此外,为加大驰名商标保护力度,我局还在推进《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有关修订工作,该工作已列入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第二类立法计划,将进一步强化驰名商标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商标业务标准制定实施工作,加大对相关文件的宣传解读力度。加强个案业务指导,及时发布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和指导案例,做好有关案件行政答复工作,持续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希望持续关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