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438号——关于“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等标志实施保护的公告

时间: 2021-08-09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四三八号)





  根据《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对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提交的“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等标志予以公告。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对上述标志的专有权,有效期10年。



  特此公告。



   附件: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等标志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