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减免部分登记结算业务收费的通知

时间: 2021-08-09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减免部分登记结算业务收费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进一步降低市场参与成本,经研究决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自2021年7月19日起,减免部分登记结算业务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创板股票、存托凭证和创业板存托凭证的初始登记费统一按现行标准减半收取,创业板股票的初始登记费继续按现行标准减半收取。


  二、下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证券登记费、派息兑付手续费、赎回回售手续费和上海市场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派息兑付手续费、赎回回售手续费,与公司债券相关收费标准保持一致,即:

  (一)证券登记费:期限1年(含)以下,按登记债券面额的0.01‰收取;期限1年-5年(含),按登记债券面额的0.02‰收取;期限5年-10年(含),按登记债券面额的0.05‰收取;期限10年以上,按登记债券面额的0.06‰收取。

  (二)派息兑付手续费按派息、兑付金额的0.05‰收取。

  (三)赎回回售手续费按赎回、回售金额的0.05‰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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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B股、两网及退市公司B类股份的结算费统一下调为按成交金额的0.02‰向买卖双方投资者收取(同一投资者同一证券单边计收),自实施日起的交易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执行,其中,上海市场B股、两网及退市公司B类股份每笔最高50美元,深圳市场B股每笔最高500港币。


  四、取消以下费用:优先股交易过户费、场内转托管费、债券跨市场转托管费、B转H跨境转托管费、临时保管费、上海市场PROP系统联网服务费、深圳市场股份调账费、深圳市场一类指令修改费。

  特此通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