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常备借贷便利业务操作指引》的通知
(中债字〔2021〕72号)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相关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金融机构常备借贷便利业务券款对付结算的通知》(银办发〔2021〕63号印发)要求,为进一步推广中小金融机构常备借贷便利业务券款对付结算,更好支持货币政策操作,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了《常备借贷便利业务操作指引》(见附件),现发布实施。原《
常备借贷便利电子化操作指引(试行)》(中债字〔2017〕55号印发)同时废止。
公司业务联系方式如下:
王昱勋 010-88174213;胡盾炜 010-88174509;
蔡 诚 010-88174540;高天慧 010-88170738。
我反正不洗碗,我可以做饭
附件:常备借贷便利业务操作指引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