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记账式附息(八期)国债第二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 2021-08-09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记账式附息(八期)国债第二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办库〔2021〕110号)





2021-2023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第二次续发行2021年记账式附息(八期)国债(2年期)。现就本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行条件



  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日、兑付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及托管方式等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相同。从2021年5月20日开始计息;票面利率2.57%;按年付息,每年5月20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3年5月2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一)发行数量。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720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2021年7月14日招标;招标结束至7月15日进行分销;7月19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合并上市交易。



  (三)竞争性招标时间。2021年7月14日上午10:35至11:35。



  (四)发行手续费。承销面值的0.04%。

来自北大法宝

  二、竞争性招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修正的多重价格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二)标位限定。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2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50个、30个和35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



  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21年7月15日前(含7月15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



  账号:270-21108-3



  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


  四、其他



  除上述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标工作按《 2021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执行。


打遮阳伞就显得很娘
财政部办公厅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