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请报送2020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项目渔业增殖放流工作总结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局:
为及时掌握2020年度各地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项目渔业增殖放流工作完成情况,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0〕3号)要求,请对2020年本地区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项目渔业增殖放流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本地区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项目渔业增殖放流工作资金投入情况、放流实施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中央资金带动地方和社会增殖放流情况以及增殖放流工作主要做法、取得成效、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及建议(总结提纲见附件)。
(二)本地区2020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项目(渔业增殖放流)实施方案。
(三)本地区渔业增殖放流效果评估等报告。
二、报送要求
爱法律,有未来
请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于2020年12月11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我局(电子版同时发送我局资源环保处和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资源养护处邮箱),并确保总结中报送数据与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信息采集系统中填报数据一致。
三、联系方式
(一)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资源环保处。联系人:夏焕英;电话:010-59192968;传真:010-59192965;邮箱:zihuanchu@126.com。
(二)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资源养护处。联系人:陈圣灿;电话:010-59195163;传真:010-59195064;邮箱:ziyuanyhc@126.com。
附件:2020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项目渔业增殖放流工作总结提纲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2020年11月2日
附件:
2020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项目渔业增殖放流工作总结提纲
一、基本情况
(一)中央资金投入情况。本地区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项目2020年用于增殖放流工作资金情况,其中,增殖放流资金被统筹用于其他工作的请注明资金数量和用途。
(二)中央资金放流实施情况。包括实施方案制定情况、放流工作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内容。
(三)通过中央资金带动地方和社会增殖放流情况。包括地方和社会资金投入情况,本地区增殖放流总体实施情况等内容。
二、主要做法
本地区开展增殖放流工作采取的具体举措。
三、取得成效
请从渔业种群资源、水域生态环境、渔获物产量、渔民收入、社会公众意识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提供具体事例和数据支撑。
四、主要经验
本地区开展增殖放流工作取得的主要经验。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
目前增殖放流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