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关于申报全国学会开放合作示范专项的通知

时间: 2021-07-22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关于申报全国学会开放合作示范专项的通知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秘书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十大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中国科协全国学会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全国学会开放合作能力,促进全国学会在构建开放创新生态、建设全球人才高地、参与全球创新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拓展全国学会服务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战略空间,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组织实施全国学会开放合作示范专项。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开放组织建设



  1.吸纳海外知华友华科学家及港澳台科学家到学会任职。与重要国别组织联合发展会员,开展会员会籍互认,发展双边或多边共同会员;



  2.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3.发起成立国际或区域科技组织,联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创设双边、多边合作组织,引进并承担国际组织秘书处、代表处或分支机构工作;



  4.持续举荐专家参与竞选国际科技组织领导职务,向国际组织推荐职员,推动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库建设;



  5.设立外事工作专门机构,建设对外网站等宣传平台,聘用境外工作人员;



  6.与国际、国别组织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开展常态化交流合作活动,互派专家和职员。



  (二)开放平台建设



  1.围绕人类发展以及学科领域共同关切发起创新议题,创设国际化高端主场交流平台,联合国际、国别组织共同举办国际会议;



  2.承接国际组织重要国际会议,在重大国际会议中设立中国专场,与国别组织互设学术会议分会场,在境外举办学术会议;



  3.联合国际、国别组织开展国际前沿热点问题跟踪和技术预见成果发布;



  4.创设国际化技术转移转化平台,引进或输出技术成果、人才、项目;



  5.邀请国外顶级专家参加学术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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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开放机制建设



  1.开展国际技术规范、指南等的研制与互认;



  2.举荐中国科学家及相关成果参与国际知名科技奖项评选;



  3.与国际及国别组织联合发起科学计划,开展调研、咨商等实质性、持续性合作;



  4.为国际科技组织中方负责人提供助手等学术支持;



  5.建设国际人才动态信息库,开展引进海外智力或推送人才服务。



  项数:30



  经费额度:每项30万元左右



  完成时间:2022年3月


  二、申报资格



  (一)中国科协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均可申报。



  (二)优先支持有工作基础和配套资源投入,具有持续性、机制性、实效性特点,以及与“科创中国”“科普中国”“智汇中国”和“科技工作者之家”建设等中国科协重点工作相协同,能够深入参与国际科技治理、促进全国学会组织治理创新等方面的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1)近两年内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连续两年年检基本合格的;



  (3)近两年内被中国科协通报并处于限期整改期的;



  (4)近两年内未按要求完成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有关项目的。


  三、申报方式



  全国学会结合自身实际,可围绕项目内容中的一项或多项工作开展申报。



  (一)填写材料



  请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申报单位须对《项目申报书》内容进行审查,单位负责人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邮寄至指定地点,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申报时间



  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以快递寄送的,以快递发出日期为准。



  (三)登记注册



  请申报单位在申报的同时,前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智慧计财服务平台(nk.cast.org.cn)项目申报页面进行供应商注册。技术咨询:010-62624436。



  (四)组织评审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和项目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四、联系方式



  (一)项目申报咨询



  联系人: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 邹 超 徐 腾



  联系电话:010-68515737 68571435



  (二)纸质材料寄送



  联 系 人:北京华夏京诚咨询有限公司 王建保



  联系电话:13401073025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802室



   附件:项目申报书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