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记账式贴现(三十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 2021-07-22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记账式贴现(三十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办库〔2021〕109号)





2021-2023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21年记账式贴现(三十期)国债。现就本次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行条件



  (一)品种和数量。本期国债期限91天,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贴现发行,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200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2021年7月2日招标,7月5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至7月5日进行分销,7月7日起上市交易。



  (三)兑付安排。本期国债于2021年10月4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四)竞争性招标时间。2021年7月2日上午10:35至11:35。


  二、竞争性招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修正的多重价格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二)标位限定。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02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60个、50个和50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



  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21年7月5日前(含7月5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日期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



  账号:270-21230-1



  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
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四、其他



  除上述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标工作按《 2021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执行。



财政部办公厅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