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农垦现代农业企业集团评估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1-07-22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农垦现代农业企业集团评估工作的通知

(农办垦〔202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农垦管理部门,广州、南京市农垦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到2020年,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企业集团”的目标要求,依据《深化农垦改革发展2019-2020年部门重点任务责任清单》(农办垦函〔2019〕7号),经征得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同意,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农垦现代农业企业集团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深入贯彻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文件精神,聚焦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主线,运用企业竞争力评价理论、方法和经验,综合评估农垦农业企业集团国际竞争力建设状况,检验农垦改革成效,推介农垦系统首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垦现代农业企业集团。


  二、中小学减的负已经加到家长身上了评估对象

  省级农垦集团、区域性农垦集团、产业集团。


  三、评估程序

  (一)省级推荐。请各省级农垦管理部门组织本省份上述三类企业集团,填写农垦现代农业企业集团国际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其中,省级农垦集团、区域性农垦集团(以下统称“农垦集团”)填写《农垦现代农业企业集团国际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农垦集团》(见附件1),产业集团填写《农垦现代农业企业集团国际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产业集团》(见附件2),并就需要说明的问题形成填报说明。实行“一个机构、两个牌子”的集团化垦区,由省级农垦企业集团组织填报。在此基础上,各省级农垦管理部门推荐2-3个企业集团,参加我部组织的农垦系统首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垦现代农业企业集团评估。

  (二)部内初审。我部农垦局对各省份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三)专家终评。我部农垦局会同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有关司局组织专家评估工作组,对通过形式审查的企业集团进行终评,形成评估意见,按照农垦集团和产业集团分类,分别推出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垦现代农业企业集团,同时发布农垦现代农业企业集团国际竞争力综合指数。


  四、有关要求

  开展农垦现代农业企业集团评估,是加快推进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指导农垦企业提高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各省级农垦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与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衔接,把开展评估工作作为加强农垦行业管理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要认真组织本省份农垦企业集团做好评价指标体系填报工作,统筹农垦年度统计、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发展质量监测等工作,确保数据前后一致、真实准确。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文件印发以来有重大违法事项或出现重大负面舆情的企业不得被推荐。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现象,将取消该省份推荐资格。

  请各省级农垦管理部门将本省份参加首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垦现代企业集团评估活动的推荐企业名单、推荐意见及全部企业集团所填写的农垦现代农业企业集团国际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表、有关情况说明,一并于2021年1月31日前以省级农垦管理部门正式文件形式报我部农垦局,电子版同时发送nkjzhfch@agri.gov.cn。各企业集团2020年审计报告请于3月15日前由各省级农垦管理部门统一报我部农垦局。

  联系方式:农业农村部农垦局,010-59192673,010-59192645。

   附件:1.农垦现代农业企业集团国际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农垦集团

  2.农垦现代农业企业集团国际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产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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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