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最佳实践案例”的函
(商自贸函〔2021〕1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在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随着试点布局的不断完善、试点任务的不断深化,各自贸试验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战略定位和特色优势,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探索,形成了一批制度创新性强、市场主体反应好、区位特色鲜明、具有一定系统集成特点的做法。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成效较为突出的18个案例,编撰形成自贸试验区第四批“最佳实践案例”。现予以印发,供各地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过程中借鉴。
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附件: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最佳实践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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