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金融等28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换届的通知

时间: 2021-07-21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金融等28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换届的通知

(学位〔2016〕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人社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人社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人事)司(局),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共中央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工作规程》(学位〔2011〕65号),现对任期已满的全国金融等28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进行换届。各教指委换届后的人员组成见附件。



  请有关单位积极支持教指委及其委员的工作。



   附件:全国金融等28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6年6月14日

来自北大法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