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关于报送“十二五”期间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总结的通知

时间: 2021-07-21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关于报送“十二五”期间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总结的通知

(教研司〔2016〕11号)





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



  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是促进科教结合,加强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推动科技创新的有效途径和实现方式,是创新研究生培养机制和培养模式的重要举措。为继续做好“十三五”期间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研﹝2009﹞5号)和《 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和工程研究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发﹝2010﹞4号)要求以及单位之间联合培养协议,做好“十二五”期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总结,主要包括基本情况、特色与创新、存在的问题、对策建议等方面(具体要求见附件)。



  请于2016年7月30日前,将总结报告以纸质材料邮寄和电子邮件形式报我司。



  联系人:何治、郝彤亮,联系电话:010-66097354,邮箱:jyspyc@moe.edu.cn,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培养处(100816)。



   附件:《“十二五”期间高校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总结报告》提纲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



  2016年6月20日
感觉黑人都特别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