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关于申报2011―2015年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项目的通知

时间: 2021-07-21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关于申报2011-2015年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项目的通知

(教研司〔2010〕12号)





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 教育部关于设立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的通知》(教研函〔2010〕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申报2011-2015年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项目(以下简称“学术交流平台项目”),在此基础上委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研究、制定学术交流平台项目五年规划。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申报学术交流平台项目



  设立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举办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和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是充分发挥各个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科优势,促进优质教育、科研资源共享,营造浓厚的研究生教育创新氛围,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积极组织申报2011-2015年学术交流平台项目。


  二、申报基本要求

果然是京城土著

  1、申报2011-2015年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项目,以有研究生院的培养单位为主。



  2、项目支撑学科须具有国家重点学科、或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国家工程(技术)中心、或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社科研究基地)。



  3、培养单位可同时申报不同年份(2011-2015年)、两种类型(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和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多个学科的学术交流平台项目。



  4、申报学科领域可以是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也可以是学科群或交叉学科;本次申报项目不含数学和军事学领域。



  5、每个学术交流平台项目应该发挥自身的学科优势,围绕本学科热点问题及发展趋势确定项目名称和学术主题。


  三、材料报送要求



  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可在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网页(http://www.moe.edu.cn/)下载、填写《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项目汇总表》(附件2)。请于2010年12月30日前将书面材料寄(送)至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红二楼研究生院2212室;收件人:瞿毅臻;邮编:100871),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yjscx@pku.edu.cn。



  我司联系人及电话:陆 敏 010-66096528



  朱 瑞 010-66097847



  北京大学联系人及电话:瞿毅臻 010-62757190/62751361



  附件:



   1.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项目申请书(分类别)



   2.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项目汇总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