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印发新汴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1-07-21


 

水利部关于印发新汴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的通知

(水资管〔2020〕251号)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河南省、安徽省、江苏省人民政府: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商河南省、安徽省、江苏省人民政府制定了《新汴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根据国务院的授权,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汴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方案》的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将《方案》明确的水量分配份额作为水资源刚性约束的重要组成,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与高效利用,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为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水资源支撑。

 

  三、河南省、安徽省、江苏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方案》实施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加强规划引领,按照《方案》确定的水量份额,合理配置水资源,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强水资源保护,优化水利工程调度,确保主要控制断面下泄水量。

 

  四、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要组织制定新汴河流域水量调度方案,并根据水量调度方案逐年制定年度调度计划,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强化《方案》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水利部



2020年11月23日


新汴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


新汴河是淮河中游左岸人工河道,在宿州埇桥区戚岭子截引沱河上游4066平方公里流域面积的来水,东流至小吴家又截引濉河上游2626平方公里流域面积的来水,流经灵璧县西南,泗县南,开徐岗切岭入江苏省泗洪县境,至傅圩子入洪泽湖溧河洼。河流全长287公里,流域面积6692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年地表水资源量6.36亿立方米。新汴河径流量具有年内分配不均匀、年际变化大的特点。随着该区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新汴河流域用水矛盾和区域生态环境问题日趋突出。为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合理配置水资源,维系良好生态环境,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则



(一)节水优先,保护生态。



(二)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三)优化配置,持续利用。



(四)因地制宜,统筹兼顾。



(五)民主协商,行政决策。

 

  二、分配意见



2030 水平年,新汴河河道外地表水多年平均分配水量分别为:河南省0.59亿立方米;安徽省2.55亿立方米(其中流域内分配水量1.87亿立方米,流域外分配水量0.68亿立方米);江苏省0.50亿立方米(其中流域内分配水量0.45亿立方米,流域外分配水量0.05亿立方米)。



新汴河流域不同来水条件下河道外2030水平年地表水水量分配方案详见表1。



 

  三、主要断面控制指标



确定永城闸、宿县闸和团结闸3个断面为新汴河流域水量分配控制断面,断面下泄水量控制指标见表2。



河南省出境水量以永城闸水文站实测径流量核定,安徽省出境水量以团结闸水文站实测径流量核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河南省、安徽省和江苏省人民政府要将水量分配方案实施作为全面推行河长制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将水量分配方案明确的分配份额作为水资源刚性约束的重要组成,实行水资源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完善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



(二)强化水资源节约利用。将水量分配方案的实施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加强规划引领,按照确定的水量份额,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合理配置水资源,实行用水总量控制。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强化用水需求管理,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技术,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强化工业和服务业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公众节水意识,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建设节水型社会。



(三)加强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负责新汴河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组织制定新汴河流域水量调度方案和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河南省、安徽省、江苏省要严格执行水量调度方案和年度水量调度计划,确保控制断面下泄水量符合要求。永城闸、张树闸、沱河进水闸、宿县闸、灵璧闸、团结闸等重要水闸的运用及引江济淮工程配置的水量应服从流域统一调度。河南省、安徽省、江苏省要优化重要闸坝等水利工程调度,统筹考虑闸坝上游水量水质信息,合理安排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