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关于报送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的通知

时间: 2021-07-21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关于报送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的通知

(教研司〔201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研究生导师是我国研究生培养的关键力量,肩负着培养国家高层次创新人才的使命与重任。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今年1月,教育部印发了《 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印发后,各地各单位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明确和细化了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第一责任人的要求。为全面了解各地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查找问题,经研究决定,以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为单位汇总报送本地区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含部委属高校、地方高校和科研机构)对照《意见》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并撰写总结报告(提纲见附件1),于9月30日前按属地原则报送至省级教育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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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在汇总本地区各研究生单位总结报告的基础上,撰写本地区落实情况总结报告(提纲见附件1),并填写汇总表(样表见附件2)。落实情况报告(含各培养单位报告)的电子版,以及汇总表的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须于10月31日前报送我司。


  三、请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相关联络工作,并于10月31日前将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我司。



  联 系 人: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 张帅



  联系电话:010-66096510



  电子信箱:zhangshuai@moe.edu.cn



  附件 1. 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总结报告(提纲)



   2. 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汇总表(样表)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