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关于征集有关研究项目承接单位的公告

时间: 2021-07-21


应急管理部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关于征集有关研究项目承接单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理论在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我局拟组织开展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理论创新和航空应急救援组织实施问题研究,根据项目管理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研究课题承接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研究要点



  (一)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理论创新研究。



  子课题一:新形势下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工作特点、对策措施及发展思路研究。系统梳理世界发达国家在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方面的成熟经验做法,全面分析新一轮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后,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深入挖掘新形势下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工作的特点规律,围绕如何进一步加强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指挥协调、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航空应急救援、应急社会动员等工作,提出思路性举措、方法路径和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子课题二: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法规标准制度体系框架研究。全面分析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系统梳理已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度,搭建符合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工作长远发展需要、能够指导当前工作实践的法规、标准、制度框架和内容体系,并对每项法规、标准、制度的具体内容、内在联系、完成路径等作出说明。



  子课题三:现代科技手段在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工作中的应用问题研究。全面分析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对各类救援资源实施数字化、精细化管理的方法路径;提出信息化条件下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应急救援演练及专业应急救援力量、社会应急力量建设的思路举措;研究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重特大灾害事故远程会商、现场指挥协调,以及提高应急救援智能化决策水平的对策措施。



  子课题四: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指挥协调能力建设问题研究。深入剖析国内外重特大、典型灾害事故应急指挥协调工作的经验教训,研究完善重特大灾害事故现场指挥协调机制,建立重特大灾害事故专业应急力量投入模型,提出加强应急交通保障、现场指挥部综合保障,以及跨区域、跨部门、跨军地协调联动机制建设的对策措施。



  (二)航空应急救援组织实施问题研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航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重要论述,全面分析我国航空应急救援组织实施和救援能力的现状,结合“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在深入剖析航空应急救援案例经验启示的基础上,对灾害事故发生后航空救援任务的组织实施,工作流程,空地协同、多机组联合救援等战法,以及航线审批、野外加油等保障条件等进行研究,提出加强和规范我国航空应急救援组织实施工作的意见建议,形成研究报告和航空应急救援行动组织工作流程。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当符合《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有关条件要求,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项目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政治素养,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且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为确保集中精力开展研究,每位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申报“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理论创新研究”项目的单位,应选择其中一个子课题;申报“航空应急救援组织实施问题研究”项目的单位应具有三年以上与航空救援相关的研究经历,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聚焦“全灾种、大应急”航空救援组织实施,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



  (二)请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并加盖申报人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公章,一式四份,通过邮政系统或快递寄至应急管理部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赵艳伟,邮编:100054),信封上请注明“申报项目”字样。同时将word版发至13693117969@163.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申报项目名称及申报单位名称。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4日(以邮戳或快递寄出日期为准)。



  (四)我局将组织对研究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项目承接单位入选名单将在应急管理部网站公布。



  (五)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我局所有。项目承接单位及参加人员如公开发表研究成果,必须事先征得我局同意。项目承接单位及参加人员对项目享有署名权。


  三、项目执行时间要求



  项目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项目承接单位应按照我局要求按时组织开展项目开题和终期评审,并在2021年10月31日前提交项目最终研究成果。



   附件:研究项目申请书



应急管理部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