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

时间: 2021-07-16


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

(财建〔2021〕128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根据《关于下达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21〕575号),下达你单位2021年中央基建投资(项目代码:Z135060000070)预算(拨款)指标(具体项目见附件),专项用于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请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分别列入2021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并接受财政部当地监管局的监督。其中,安排给832个脱贫县(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连片特困地区县)的资金,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为提高中央基建资金使用效益,请迅速将资金分解下达,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发改投资〔2021〕575号文件所列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参照中央做法,会同你省(区、市)发展改革等部门及时做好绩效目标对下分解,并将有关绩效目标和指标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



  附件:1.2021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总表(不发主送、抄送单位)



  2.2021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表(分发主送、抄送单位) 下跌你应该笑还是哭



  3.中央基建投资绩效目标汇总表(不发主送、抄送单位)



财 政 部



  2021年5月12日



  附件1:

  2021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总表

  单位:万元

地区(部门) 金额
总计 296,000.00
河北省 20,000.00
山西省 14,000.00
内蒙古自治区 10,000.00
辽宁省 10,000.00
吉林省 8,000.00
黑龙江省 12,000.00
安徽省 16,000.00
江西省 16,000.00
河南省 26,000.00
湖北省 16,000.00
湖南省 22,00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 14,000.00
海南省 2,000.00
重庆市 8,000.00
四川省 24,000.00
贵州省 12,000.00
云南省 16,000.00
西藏自治区 6,000.00
陕西省 12,000.00
甘肃省 10,000.00
青海省 4,00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 6,000.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2,000.00




  附件2:

  2021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金额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总计 296,000.00
河北省 20,000.00
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20,000.00 211.节能环保支出
山西省 14,000.00
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4,000.00 211.节能环保支出
内蒙古自治区 10,000.00
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0,000.00 211.节能环保支出
辽宁省 10,000.00
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0,000.00 211.节能环保支出
吉林省 8,000.00
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8,000.00 211.节能环保支出
黑龙江省 12,000.00
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2,000.00 211.节能环保支出
安徽省 16,000.00
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6,000.00 211.节能环保支出
江西省 16,000.00
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6,000.00 211.节能环保支出
河南省 26,000.00
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26,000.00 211.节能环保支出
湖北省 16,000.00
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6,000.00 211.节能环保支出
湖南省 22,000.00
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22,000.00 211.节能环保支出
广西壮族自治区 14,000.00
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4,000.00 211.节能环保支出
海南省 2,000.00
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2,000.00 211.节能环保支出
重庆市 8,000.00
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8,000.00 211.节能环保支出
四川省 24,000.00
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24,000.00 211.节能环保支出
贵州省 12,000.00
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2,000.00 211.节能环保支出
云南省 16,000.00
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6,000.00 211.节能环保支出
西藏自治区 6,000.00
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6,000.00 211.节能环保支出
陕西省 12,000.00
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2,000.00 211.节能环保支出
甘肃省 10,000.00
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0,000.00 211.节能环保支出
青海省 4,000.00
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4,000.00 211.节能环保支出
宁夏回族自治区 6,000.00
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6,000.00 211.节能环保支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2,000.00
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2,000.00 211.节能环保支出
开弓没有回头箭



  附件3:

  中央基建投资绩效目标汇总表

  (2021年度)

专项名称 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中央基建投资(万元) 296000
总体目标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要求,支持项目县以县为单位因地制宜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推进农村有机废弃物就地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以点带面推动中央部署任务落地落实。同时,年度投资计划执行良好,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益得到较好保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实施效果指标 产出指标 支持省份个数 23个
建设任务完成率 ≥80%
效益指标 运行管护机制基本建立的项目比例 ≥80%
已经完成县域村庄布局安排的项目县比例 ≥80%
基本实现年度整治目标的项目县比例 ≥80%
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90%
过程管理指标 计划管理指标 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达标率 ≥80%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95%
资金管理指标 中央基建投资执行率 ≥65%
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 ≥80%
项目管理指标 项目开工率 ≥90%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10%
监督检查指标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