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记账式附息(六期)国债第二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 2021-07-15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记账式附息(六期)国债第二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办库〔2021〕98号)





2021-2023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第二次续发行2021年记账式附息(六期)国债(1年期)。现就本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行条件



  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日、兑付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及托管方式等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相同。从2021年4月22日开始计息;票面利率2.36%;到期一次还本付息,2022年4月22日(节假日顺延)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



  (一)发行数量。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520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2021年6月16日招标;招标结束至6月17日进行分销;6月21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合并上市交易。
不能给市场做人工呼吸


  (三)竞争性招标时间。2021年6月16日上午10:35至11:35。


  二、竞争性招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修正的多重价格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二)标位限定。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1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50个、30个和35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



  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21年6月17日前(含6月17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日期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



  账号:270-21106-3



  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


  四、其他



  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标工作按《 2021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执行。



财政部办公厅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