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479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 2021-07-13


最高人民法院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479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助推司法公开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


  执行公开是司法公开的一个重要内容。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依托信息技术手段,大力推进执行公开,取得了明显成绩,有力保障了当事人对执行案件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促进了司法公正。


  一是建立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为规范执行行为,构建促使债务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的国家执行联动机制,建立运行高效、管理到位、数据权威的执行案件管理系统,最高人民法院开发了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于2007年1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实行全国四级法院联网,各级法院将执行实施案件信息统一录入该系统。依托该系统,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3月30日在官方网站上开通了“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将全国法院未执结的被执行人案件信息向社会公开。社会公众只要输入被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即可以查询到案件的执行法院、立案时间、案号、执行标的、案件状态等五类信息。截至今年7月20日,累计公布被执行人案件信息2203.13万件。


  二是开设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与查询平台。201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同时,依托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了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于2013年10月8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上开通了“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将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社会公众只要输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即可以查询。截至2015年7月20日,已累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196.3297万例。通过公布失信被执行人,极大压缩了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使其“一朝失信,处处受阻",据初步统计,已有34%的失信被执行人慑于联合信用惩戒的威力而自动履行义务。在社会层面,它同时威慑和打压其他失信行为和失信主体,教育和引导其他被执行人以及全社会公民诚实守信,有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是建立执行案件流程信息公开平台。通过该平台向当事人公开执行案件流程信息。一是将当事人的手机号码或微信公众号与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绑定,系统自动将受理立案、财产查控、财产处置、案款发放、案件报结等执行案件整个流程,通过手机短信或微信的方式向当事人告知,使执行进展情况由被动查询变为主动告知。二是在互联网上开设执行案件流程信息查询平台,当事人可以登录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执行案号查询案件的进展情况。


  四是建立执行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在官网上开通了中国裁判文书网,将裁判文书上网向社会公开,其中包括执行裁判文书。为了将与执行有关的各类公开事项全部纳入到一个公开平台,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提供更简易、更便捷的查询服务,最高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公开、执行裁判文书公开四项公开信息进行整合,开发建设统一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已于2014年11月1日建成上线。当事人可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未执结案件的基本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执行裁判文书信息和案件的流程信息,在线了解执行案件进展情况。社会公众可以从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方便地查询到执行案件立案标准、启动程序、执行收费标准和根据、执行费缓减免的条件和程序、执行风险提示、悬赏公告、拍卖公告等。北京大学互联网法律中心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建立一套全国统一的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管控系统,最终在全国法院实现执行案件流程信息全面公开。通过加强执行公开,推动各级法院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有效克服消极执行现象,实现执行工作的规范、精细、科学管理,切实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有力助推执行难问题的解决。


  二、关于进一步推广网上预约立案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非常重视信息化建设,力求通过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实实在在地便利人民群众诉讼。2014年,周强院长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包括诉讼服务大厅、12368诉讼服务热线、诉讼服务网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诉讼服务。经过全院的共同努力,分别于2014年8月中旬完成了诉讼服务大厅的升级改造、2014年9月1日开通了12368诉讼服务热线、2014年12月31日开通了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


  诉讼服务网链接在最高人民法院政务网上,设置了网上预约立案功能。当事人通过网上注册,可以预约立案。但是,该功能尚不能真正实现当事人或律师足不出户就可以立案。主要原因是亟需解决身份验证问题,尤其是解决律师身份验证问题。经与全国律师协会沟通,他们还没有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律师数据库,故对申请网上预约立案的律师身份真实性的审核,存在现实障碍。据了解,目前只有部分省、直辖市建立了辖区内的律师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北京、上海、重庆等地区的法院能够对辖区内的律师提供多项网上诉讼服务,而对辖区外的律师则无法提供服务。


  为进一步推进网上诉讼服务工作,周强院长要求,2015年必须建成律师服务平台。下一阶段,最高人民法院将与司法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全国律师协会等相关部门展开沟通与合作,相信在最高人民法院自身的大力推进和相关部门的合作与支持下,网上预约立案功能不久后就能实现。


  三、关于加强法制宣传


  2013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新浪官方微博开通,成为全国首个国家级官方微博,开通当天粉丝量就突破10万。同时,建成首个上至国家级别下涵全国省级机构的全国法院新浪微博发布厅。截至目前,全国共有3261家法院开通官方微博,开通率达到93%以上,13个省份开通微博发布厅。随后最高人民法院腾讯官方微博、人民官方微博也陆续开通,全面进驻国内主流微博平台。目前,最高人民法院三个官方微博的粉丝数共2500多万,发布微博13000余条,共被转发240.1万余次,评论近31.7万余条。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权威发布,立足于法院的中心工作,围绕宣传法治、法律、法院、法官这条主线编发内容,开展活动,为法院工作服务,为树立法官和法院形象服务,为加强民意沟通服务,为提高司法公信力服务。在新闻发布会、公众开放日、重要会议活动中,都活跃着官方微博的身影。在增强法院工作透明度、及时发布权威消息的同时,官方微博还对准基层,积极策划接地气的活动,增加亲和力。相继开展“法官时间去哪儿了"“带着微博去执行"“法庭印象"“高法微博走基层"等微直播活动,由一点到多点,由点及面,层层推进,形成一个多角度、立体式、全方位的宣传模式。截止目前,活动一共直播了42次,阅读量超过5.5亿次,被转评39万余次。这些与百姓联系最为密切的基层法院、法庭中发生的故事,亲切之余,通过法官的审判、执行活动又普及了法律知识,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获得了强烈的社会共鸣。


  2014年9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开通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每天,最高人民法院微博、微信将曝光一名失信被执行自然人和一名失信被执行法人,让失信者无处躲藏,使被执行人的信用评价与其个人名誉、生存空间直接联系,迫使他们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从而缓解执行难。截至目前,曝光台已曝光494名失信被执行人,话题阅读量达到3.9亿人次,讨论11.3万人次。


  与官方微博同时开通的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经过精心改版,微信已整合了法院系统各类媒体资源,集成了目前各种司法公开的渠道,为订阅用户提供一站式的司法公开和民意沟通服务。截至2015年6月18日,微信已发布566期,包含3277条消息,订阅用户19万余人。在腾讯多次统计中,综合活跃度、阅读数、点赞数等因素,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均稳居政务微信前十位。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兴起,最高人民法院紧跟发展潮流入驻搜狐新闻客户端,成为搜狐新闻客户端开放政务平台后的首个国家级政府机构。随后又陆续入驻人民日报客户端和今日头条客户端。现三个客户端已发布8400余篇各类信息,订阅用户达到187万余人。


  各级人民法院利用自身专业优势,通过新媒体采用以案说法、法官讲法、一问一答等多种形式为群众解读法律条文、解答法律问题、说明诉讼程序、进行法律风险提示等,有的还运用漫画、图解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普法宣传,这种形式不仅群众爱看,也易于人们对专业法律知识的接受和理解。


  很多法院还结合时事热点、宣传重点,主动策划专题。在一些纪念日、节假日,一些法院有针对性的推出特别企划,如“母亲节"策划推出“法官妈妈"主题微记录、青年节制作“我们的青春在法院"、醉驾入刑三周年编发“醉驾入刑那些事儿"等。在新政策、新法律集中宣传期,开设专门的话题或组织进行微访谈,还有的法院与杂志社合作推出有奖竞猜活动,向获奖者赠送法律书籍。这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策划活动,既有知识性,还不乏趣味性、互动性,受到了广大网友的普遍喜爱和欢迎。


  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利用好新媒体、信息化平台,进一步全力推进司法公开,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