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808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 2021-07-06


最高人民法院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808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北京等6省(市)法院深化对口援助青海藏区法院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青海是全国第二大藏族聚居区,由于历史、自然等多方面原因,目前青海各方面的条件还比较艰苦,青海法院特别是藏区法院的工作仍然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最高人民法院非常重视和关心青海法院工作。2011年12月,为进一步促进青海藏区法院更好地发挥保障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对口援助青海藏区法院工作座谈会,正式启动对口援助青海藏区法院工作,确定北京、上海、天津、山东、江苏、浙江六省(市)法院分别对口援助青海省玉树、果洛、黄南、海北、海南、海西六个藏族自治州法院,并下发《关于对口援助青海藏区法院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对口援助的方式及工作要求。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又召开全国法院援藏援疆工作会议,对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两援工作(包括对口援助青海藏区法院)进行研究部署,并制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法院援藏援疆工作的意见》,指导全国法院开展“两援"工作。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和6个承担对口援助任务的高级人民法院,积极创造条件,在人才智力、审判业务等方面,对青海藏区法院进行了积极支援。但是,正如您所言,目前援青工作还存在对口援助不平衡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您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下一步加强对口援助青海藏区法院具有重要参考借鉴意义。


  一、关于丰富援助方式,加强审判业务指导的建议

北大法宝

  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对青海藏区法院的审判业务援助,努力提升藏区法院司法能力和水平。对口援助青海藏区法院工作座谈会以后,最高人民法院加强对青海法院审判业务工作的宏观指导,及时制定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指导青海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从重从快审理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影响社会稳定的暴恐犯罪等案件,妥善审理涉及产业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利用、新兴产业发展等新类型案件。同时,加大对青海藏区法院调研工作的支持力度,在重点课题招标等方面给予倾斜。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会同青海高院对藏区法院重点案件的上诉、发回、改判情况认真进行研究分析,加强业务指导,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同时,积极协调对口援助法院配合开展审判业务援助工作,主动向受援法院传授审判工作经验,结合办案和审判管理中的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安排藏区法官到对口援助法院参加学术研讨和庭审观摩,切实帮助青海藏区法院解决在审判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二、关于加大人才支持的建议


  人才智力援助是开展对口援青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2012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已选派2名优秀干部到青海法院挂职锻炼,每年接收1-2名藏区法院法官来院到业务部门锻炼。同时,最高人民法院鼓励各援助法院在完成中央确定的援青干部任务基础上,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和技术人才赴青帮助工作,并积极接收青海藏区法院业务骨干来院挂职交流或跟案学习。2012年以来,仅北京法院系统就先后接收60名青海藏区法院业务骨干进行跟案学习。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根据受援法院的需求,积极协调各对口援助法院加大人才选派力度,同时健全援青干部管理办法和考核机制,严格选派条件,提高选派质量,为青海藏区法院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持。


  三、关于加强教育培训力度的建议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三次组织讲师团赴青海开展巡回授课,每年在国家法官学院举办少数民族法官培训班、“援疆援藏"地区法官培训班、藏区法官培训班,对包括青海在内的少数民族地区法院优秀法官进行重点培养。2013-2015年累计从“双语法官培训经费"中拨出专款99万元,支持青海法院开展双语法官培训,另外拨出专款支持青海高院编译《汉藏对照法学词典》和部分双语法官培训教材。2014年5月,批准在西宁设立了“全国藏汉双语法官青海培训基地"。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对青海藏区法院干警的教育培训扶持力度。在各类培训班中,进一步扩大对青海法院干警的培训规模,并坚持举办少数民族法官培训班、“援疆援藏"地区法官培训班、藏区法官培训班。继续定期派遣讲师团赴青开展巡回授课,选派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等优秀法官讲解司法难点、热点问题。从资金上支持青海法院做好新出台司法解释、指导性意见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工作和双语法律词典、教材的编译工作,及时满足少数民族法官的办案需求。推进实施双语法官“千人计划",指导、支持青海法院加大藏汉双语法官培养培训力度。同时,鼓励各对口援助法院通过免费代培、举办藏区法官专题培训班、组织讲师团上门授课等形式帮助青海藏区法院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四、加大信息化建设资金和物质装备援助力度的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将推动建立经费和装备投入持续增长机制,积极协调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推动建立受援法院办案业务经费和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受援法院物质、装备方面的投入。


  对口援助青海藏区法院工作是全国法院援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高人民法院和对口援助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将以落实《关于对口援助青海藏区法院工作的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援藏援疆工作意见》为抓手,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把援青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6年9月5日


北京大学互联网法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