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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549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官教育培训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针对目前基层法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建议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官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高基层法官的素质和能力,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值得我们认真吸纳、研究。
随着依法治国战略的深入推进和司法改革工作的全面推开,人民法院承担的任务更加繁重,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也有更高的要求和期待。与此相比,目前基层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薄弱环节。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基层法官培训工作,将其作为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的重中之重。每年分级分类开展对基层法官的续职培训,定期组织全国法院基层法官轮训。其中,2012-2014年全国法院基层法官轮训累计举办培训班4100余期,参训基层法官人数达21.5万余人次。目前正在组织开展2016-2018年新一轮全国法院基层法官轮训,计划用3年时间将全国基层法官再轮训一遍。加大对西部和民族地区基层法官培训的支持力度,采取组织讲师团赴西部地区巡回授课、实施民族地区民汉双语法官培养“千人计划"等措施,累计培训西部和民族地区基层法官17万余人次。在培训内容上,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以坚定理想信念为第一要务,以提高司法能力为主线。在培训方式上,全面推广法官教法官、案例教学、现场教学,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基层法官培训工作,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感觉黑人都特别团结一是突出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在各类基层法官培训中,将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作为必修内容,并采取“三会一课"、政治轮训、党校教育、专题培训、辅导讲座等途径,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培训,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培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司法良知、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基层法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司法良知,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二是着重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切实抓好正在全国法院开展的基层法官轮训工作,重点围绕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以及审判执行各业务领域的新型、疑难、复杂问题开展培训,帮助基层法官准确理解法律、正确适用法律,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化庭审驾驭、证据认定、裁判文书制作、调解工作、司法礼仪、执法规范化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审判质量和司法规范化水平。积极引导法官准确把握社情民意,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群众工作能力。同时,加强对培训的考试考核,检验培训效果。
三是持续加强综合素质培训。顺应“互联网+"时代新媒体快速发展的趋势,加强基层法官信息化应用和舆情应对能力的培训。加强社会知识、人文素养等方面的培训,帮助基层法官拓宽视野,善于从法律视角和社会视角通盘考虑法理、事理、情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是坚持创新教育培训方式。继续推行法官教法官,坚持现场教学,注重互动式教学,深化案例研究,大力推广网络培训、在线学习和远程视频授课。通过优秀庭审展示、审判实务技能竞赛、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等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岗位练兵。健全完善轮岗交流机制,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组织基层法官到人民法庭、上级法院、发达地区法院学习交流,在实践中锻炼,在锻炼中提高。
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