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680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 2021-07-06


最高人民法院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680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人民法院解决网上立案缴费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网上立案和线上支付诉讼费是建设立体化诉讼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周强院长对此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专门研究并下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夫妻本是同林鸟》,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法院提供网上立案和缴费诉讼服务。最高法院立案庭拟定了《人民法院网上立案规则》(待院领导审定),对于网上立案缴费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因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取实行收支两条线,网上缴费问题涉及人民法院、财政部、银行以及第三方机构,需要和财政部、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等单位协商并建立统一的缴费平台,各地网上缴费的建设进度不一。目前,网上缴费建设已取得很大进展,全国大部分法院实现了网上缴费。如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加大工作力度,今年初省级银行实现网上缴费,今年6月底,全省各级法院均可网上缴费,收费信息与办案法官实时共享。最高法院将加大对各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建设的督促指导力度,确保网上立案实现网上缴费。


  您提出的“人民法院认可更多的缴费渠道,让诉讼人真正可以网上立案和缴费,把网上立案这个法院便民措施真正做好"的建议,对人民法院立体化诉讼服务体系的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