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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169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将涉妇女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民生案件纳入主动执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指出,在当前众多“执行难"案件中,“涉及民生类案件关系到弱势群体的胜诉权益,需要特别引起高度重视",并从严格落实主动执行制度、开设案件执行工作咨询热线、减免弱势群体诉讼费、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体制优势和执行联动机制的巨大威力等五个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我们认为上述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对于我们进一步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切实保护妇老残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与人民群众生活和社会稳定密切相关,最高人民法院历来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执行,自2013年以来多次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还将其纳入“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总体部署,形成了每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与日常强化执行相结合的常态工作机制。
一、关于严格落实主动执行制度,将涉妇女老人残疾人等民生执行案件全部纳入主动执行范围的建议
您提出“要严格落实主动执行制度,将涉妇女老人残疾人等民生执行案件全部纳入主动执行范围"“将涉及追索工资或报酬、社保欠费、抚养费、赡养费、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等涉民生案件,作为执行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着力解决一批生活确实困难的当事人、外来务工人员、妇女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我们完全赞同您的意见。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司法便民利民工作的意见》(法〔2014〕293号),其中明确要求“积极探索完善有利于保障民生的快速执行、主动执行等机制,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惩戒法律制度和点对点网络查控联动机制为抓手,积极推进反规避执行和反消极执行,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2014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开展了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共执结涉民生案件16万件,执行到位标的额约60亿元,案件执结率为85.73%,标的到位率为65.35%。从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2月15日开展的“两节"期间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全国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8.9万件,执行到位金额36亿元,司法救助人数1.7万人,救助金额2.4亿元。从2016年12月12日至2017年2月11日开展的“两节"期间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着重执行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待遇等涉及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9类案件,全国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11.9万件,执行到位金额55亿元,司法救助人数1.8万余人,救助金额2.35亿元,切实解决了一批生活确实困难的当事人、外来务工人员、妇女、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我们还将追索农民工工资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加大执行力度,认真进行全面排查,对未结案件切实采取有效执行措施,强化立审执协调配合,坚持依法规范执行,确保清欠保支工作顺利开展。自2016年12月12日至2017年2月11日,全国法院共执结追索农民工工资案件近6万件,执行到位金额24.8亿元,发还农民工工资人数8.4万人,以实际行动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此外,地方各级法院还根据涉民生案件特点,及时总结经验,集中人力物力开展特别行动,采取“设点守候"“凌晨执行"等非常措施,成功执结了一大批涉民生案件。其中,云南法院充分利用被执行人返乡过春节的有利时机,广泛开展“凌晨行动"“午间执行"“夜晚突袭"“春节执行"等专项执行活动,全方位围堵“老赖",重点解决一批因被执行人长期外出务工、下落不明导致难以执结的案件。吉林白城市两级法院执行人员采取到乡下蹲点的方式集中办案,成功执结一批被执行人住在偏远农村的涉民生案件。唐山市法院开展“抓老赖、搜财产、兑款物、保民生"集中执行行动,网易进行了全程跟踪同步直播;此次活动合计调动警力276人,警车60辆,拘传、拘留被执行人64人,实施搜查129件,查获、扣押财产总值达1214万元;有19名被执行人迫于法律威慑,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集中发放农民工工资和各类赔偿款490万元,惠及农民工300余人。
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探索完善涉妇女老人残疾人等民生执行案件的主动执行制度,理顺法院内部立案、审判、执行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使立案、审判、执行的内部衔接更加顺畅,更加有利于保障裁判内容的执行,为申请执行人减轻诉累。老婆觉得我剪头发浪费钱
二、关于在各地涉民生案件较多的法院和基层法院开设案件执行工作咨询热线的建议
您提出“各地涉民生案件较多的法院和基层法院可开设案件执行工作咨询热线,负责案件咨询、接受举报,在立案大厅设立‘涉民生执行案件法律咨询台’和‘涉民生执行案件立案绿色通道’,在农民工和妇女老人聚集的社区设立‘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宣传点’,以方便当事人进行案件咨询、申请立案和查询执行信息。"我们完全赞同您的意见。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期间,北京、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等地法院对追索劳动报酬的执行案件建立了绿色通道,实行当日立案、当日移送专门团队、当日启动查询,发现财产立即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湖南基层法院在立案庭设立专门窗口,涉民生案件立案后优先执行,对已经到位的执行款,简化审批发放手续,尽快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物。青海法院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立案、内勤分案和案款发放的每一环节均设立时间限制,并由专人负责、专人监督,最大限度减少案件在法院内部的非执行耗时,形成了执行立案快、查询冻结快、结案发款快的“三快"模式,全程提升案件办理速度。广东涉民生案件较多的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开设了涉民生执行咨询热线,负责案件咨询,接受财产线索举报,在立案大厅设立了“涉民生执行案件法律咨询台"和“涉民生执行案件立案绿色通道",在农民工和妇女老人聚集的社区、工厂设立“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宣传点",以方便当事人进行案件咨询、申请立案和查询执行信息。北京在三级法院立案大厅设置了“诉讼服务自助机",并正在探索将其放置在妇女老人聚集的社区,通过“诉讼服务自助机",可以对涉民生案件进行咨询、申请立案、网上阅卷、打印文书,还可以通过语音或视频方式联系法官。
下一步,我们还要继续将上述措施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建立完善相应的长效机制。
三、关于对妇老残等弱势群体减免诉讼费的建议
您提出“对妇老残等弱势群体,在先期案件诉讼阶段,需要在支付的诉讼费用问题上,应给予减免对于诉讼费在执行到位后再支付。"我们完全赞同你的意见。地方各级法院完善配套工作机制,加强立审执协作配合,开展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保全、优先执行、优先发放,减少不必要的环节,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最大限度地保障涉民生案件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对特别困难的当事人实行缓、减、免收诉讼费、执行费。对于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但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涉民生案件,各地法院充分运用司法救助资金,及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执行人进行司法救助。除法院司法救助外,有的法院还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财政的支持,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告知其申请政府救助的权利。陕西、江西、云南、山东、四川、安徽、福建等省份的司法救助金额均超过1000万元,通过司法救助有效化解了一批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生活又面临实际困难的涉民生执行案件。
四、关于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建议
您提出“各级法院可成立以‘一把手’挂帅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上下级法院专项督导、巡回抽查、情况通报等多种督办方式,要求把此类案件作为当前执行工作重点,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办理、优先发款’,‘主动保全、主动查控、主动协调’,‘尽快处置、尽快公开、尽快救助’。"我们完全赞同您的意见。如前所述,各地法院将涉民生案件作为当前执行工作重点,创新建立了涉民生案件工作机制,努力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办理、优先发款",“主动保全、主动查控、主动协调",“尽快处置、尽快公开、尽快救助"。涉民生案件专项活动期间,各地法院“一把手"高度重视,大多数法院成立了涉民生案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明确责任,分工到人,并积极主动向党委、政法委和人大汇报情况。其中,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阎庆文亲自过问亲自抓,指导执行局制定周密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在对辖区法院涉民生案件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建立台账,加强对中基层法院的督促、检查,协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行动取得实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冬日融冰"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各中基层法院由院领导亲自挂帅,加强指挥与调度。
五、关于充分发挥体制优势和执行联动机制巨大威力的建议
您提出“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内强管理,外求联动,多措并举,全力攻坚克难,用足用好法律强制措施,切实解决妇女老人残疾人等涉民生案件‘执行难’问题,最大限度兑现弱势群体的胜诉权益。"我们完全赞同您的意见。全国各级法院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加强执行联动,形成了共同破解涉民生案件“执行难"的强大合力。
一是充分利用信息网络系统查人找物。我们着手建立覆盖全国及主要财产形式的网络化查控系统。2014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开通“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经过不懈努力,现在已基本实现对多种财产形式的“一网打尽",与3500多家银行,以及公安部、交通部、工商总局、人民银行等单位实现联网,可以查询到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的存款、车辆、证券、网络资金等14类18项信息。全国3523家法院都能使用该系统进行财产查控。此外,多数高级人民法院在辖区内,还建设了三级法院间联网的“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与国土、税务、民政等部门对接,扩大查控范围,形成了对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查控系统的有益补充。各地法院纷纷增加软硬件投入,进一步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作用,借助身份信息认证系统、组织机构代码查询系统查明被执行人身份信息;利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全面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财产信息,集中对财产线索进行调查核实。福建法院借助“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自动查询小机器人等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全面、适时、拉网式查询,做到“快查、快控、快执、快结"。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拓宽执行思路,利用调查银行流水、信用卡消费记录、手机消费类软件支付信息等方式,查找定位被执行人,成功控制被执行人16名,执结案件10件。
二是多部门联动推进涉民生案件执行。各地法院注重利用相关部门的资源优势,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借助各方力量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浙江法院与劳动、公安部门建立欠薪案件联合处理机制,并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在被执行人资产处置变现前,动用应急周转资金先行垫付执行款项。厦门法院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优势,注重与工业园区管委会合作,跟踪劳动报酬支付情况,防范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完善劳动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主动争取公安、检察机关的配合支持,合力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宁夏三级法院认真梳理建筑领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与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互通信息,将“老赖"企业列入黑名单,净化建筑市场。广西把不履行涉民生案件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纳入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集中审核内容,建议取消此类被执行人的当选资格。
三是创新涉民生案件执行方式。各地法院创新工作方式,采取“律师调查令"“悬赏执行"“微信公告"等措施,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江西法院积极探索在涉民生执行案件中引入律师调查令制度,根据申请执行人的书面申请,签发律师调查令,由申请执行人的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获取相关证据,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率先采用微信“朋友圈"广告推送的新做法,根据被执行人身份信息、活动范围、朋友圈用户关注喜好等关键词,利用一周时间定向为63.9万微信用户推送执行悬赏公告,传播效果是普通悬赏公告的10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发布38宗涉民生执行案件悬赏公告,悬赏金额达990多万元。甘肃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的通知",要求有财产和有条件执行的当事人必须全部执行到位,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探索建立繁简分流的执行模式,建立小额案件速执机制,设立了由1名庭长、2名执行员、3名法警构成的涉民生小额案件“速执组",及时兑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自“速执组"成立以来,执行效率显著提升,执行案件350件,平均执行天数9天,实际执结率为98%。
四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各地法院依法采取罚款、拘留、限制出境、限制消费等强制措施,制裁规避、抗拒执行的行为,同时用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对拒执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河南利用“老赖"回家过年的有利时机,开展集中执行“春雷行动",共拘传、拘留长期外逃“老赖"1.3万人,判处拒执犯罪分子136人。重庆在今年的涉民生集中执行行动中,共采取搜查措施523人次,拘留287人,罚款14.1万元,移送追究刑事责任4人。上海全市法院在2016年至2017年2月期间,司法拘留人数共955人,提起公诉案件包括拒执罪、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妨害公务罪共22件。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和大兴区人民法院先后与辖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共同签署关于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实施办法,明确公检法机关打击拒执犯罪的衔接机制和工作流程,畅通追究拒执犯罪的法律程序。湖北、贵州、海南、新疆、兵团等地法院,注重强制与教育结合,对恶意逃避、抗拒执行的,依法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对家庭确有困难的,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促成部分履行或与申请执行人和解,取得良好成效。
六、破解涉民生“执行难"的下一步工作计划
解决涉民生案件“执行难"需要治标与治本兼顾。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起草《关于加强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将专项活动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把功夫下在平时,继续完善优先、主动、快速执行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涉妇女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生活条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我们还要不断完善执行规范体系及各种配套措施,内强管理,外求联动,多措并举,全力破解涉民生案件执行难题。重点要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执行联动,破解查人找物难题。最高人民法院还将不断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继续加强与银监会的合作,力争实现对所有银行的查询、冻结、扣划“一体化"功能;与保监会、税务总局、民政部加强合作,将被执行人保险财产、纳税退税信息、婚姻信息等纳入网络查控范围;推进与公安部的协作,加强网络布控,由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被执行人,帮助我们破解查人找物难题。继续推进联合惩戒体系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将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推送到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推送的网络化、自动化,各协助执行部门从中抓取数据,嵌入其办公系统,在审批中自动拦截、自动惩戒。通过各单位职能作用的发挥,在出行、投资、置业、消费、网络等各领域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最大限度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和活动空间。
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和乱执行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要逐步完善信息化管理模式,深挖内部潜力,以执行指挥中心为平台和抓手,进一步加强执行规范管理。继续推进应用流程节点管理、“终本"案件管理、执行信访管理、舆情管理、委托事项管理、网络拍卖管理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对执行工作中不规范行为及时督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一竿子插到底"。建立完善执行委托事项工作机制,实现辖区内法院与跨省法院之间的网络化协作,节省人力物力,提高执行工作效率。
相信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在各级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社会各界理解下,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涉民生案件“执行难"问题一定能得到有效解决。
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