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关于申报国家科技传播典型案例分析项目的通知

时间: 2021-06-29


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关于申报国家科技传播典型案例分析项目的通知





  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致力于促进科技成果传播和转化,开展与国内外最新科技成果推介相关的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宣传科学文化和杰出科学家,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负责国家科技传播中心项目建设和建成后的管理运营。国家科技传播中心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国内外最新科技成果展示中心、科技成果发布交易中心、国际高端学术交流中心、国际科技组织总部基地。



  为做好国家科技传播中心内容建设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国家科技传播典型案例分析项目采购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积极参与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



  国家科技传播典型案例分析项目将以构建国家科技传播战略布局和培育国际科技传播能力为目标,依托国内国际科技传播典型案例,邀请在科技传播领域具有丰富实战经验和社会影响力的专家、学者和知名社会人士作为受访专家,编制个性化访谈提纲,通过一对一交流访谈,将案例和专家点评相结合,总结开展科技传播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并出版《科技传播十五讲》图书,推动全社会科技传播认识和能力提升,形成中心理论研究品牌产品。



  本项目需完成科技传播典型案例分析10个,集结成册,选择国内相关专业出版社出版《科技传播十五讲》图书1本。


  二、项目周期



  自合同签订起至11月1日。


  三、预算金额



  人民币30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此人家庭地位极低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申报。



  以上为本项目对于申报单位的资质要求,申报单位须提供证明其满足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则申报无效。


  五、申报要求



  1.通知发布之日起,申报单位须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及申报材料,全部材料提交的截止日期为北京时间2021年6月11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材料要求:纸质版、PDF格式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材料请密封盖章,寄(送)至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PDF格式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名称请用以下格式:资格审查材料+申报供应商+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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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3.申报材料要求:申报单位须认真填写《国家科技传播典型案例分析项目申报材料》(附件)。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5份(含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分别单独密封盖章,寄(送)至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PDF格式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名称请用以下格式:申报材料+申报供应商+项目名称。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明玉



  电  话:010-87413328



  电子信箱:lmy.ye@163.com



  报送地址: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222号楼清控人居大厦)



   附件:国家科技传播典型案例分析项目申报材料



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



  2021年6月4日